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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政策

退換貨政策

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七日鑑賞期(包含例假日)之權益,七日鑑賞期屬於「考慮期」並非「試用期」。

 


二、請消費者注意,商品經開封或使用,以致商品缺乏完整性及失去再販售的價值時,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敬請見諒。

 


三、商品外包裝之封膜一經撕毀貨拆開,即算開封狀態,倘若商品經消費者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產品包裝破損、外盒變形、外盒磨損、外盒刮傷或汙損、商品所附之配件不齊全或商品購買發票或商品購買發票遺失者,恕不接受退換貨。

 


四、當您提交退換貨通知後,即代表您同意本公司的退換貨政策,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後續相關處理事宜。

 


五、提醒您,只要符合下列敘述任何一個條件,本公司接受無條件退換貨:

 

* 收到商品與您所訂購商品不符合。

* 產品包裝內配件不齊全。

* 產品規格與產品外包裝說明不符和。

* 產品在運送過程中產生損壞或瑕疵。

 


六、退換貨通知方式:

 

* 客服專線:0921-235325

* 客服信箱:xhiservice0628@gmail.com

 


七、退款說明:

 

* 消費者必須依照本公司客服單位電話說明事項或客服單位提供之電子郵件內容,提供完整的匯款資訊,以利本公司財務單位進行退款。

* 本公司確認符合退款標準,將通知消費者將隨貨附上之紙本發票寄回,並依上述方式取得消費者完整匯款資訊。

* 待公司收到消費者寄回之發票,且取得消費者完整匯款資訊後,將啟動退款相關程序,並預計在十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

 


八、無法辦理退款之狀況說明:

 


* 消費者申請退款之商品不符合本公司退貨標準,將無法辦理退款,且商品寄回給消費者端之運費由消費者負擔。

* 消費者所提供之匯款資訊有錯誤,導致於無法完成退款。

* 消費者未寄回隨貨附上之紙本發票,導致於退款程序無法進行。

* 消費者提出申請退款且符合本公司退貨標準,因消費者端提供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經本公司客服客服聯繫,始終無法聯繫到消費者。